最高10万元,在境外注册商标可申请佛山市财政补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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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广大企业推进自主品牌国际化步伐,加速企业转型升级和做大做强,增强佛山市经济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佛山市政府日前下发《佛山市商标国际注册资助办法》,将对在境外注册商标的企业给予财政补贴,最高可申请10万元!
资助对象和范围 本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或持有佛山纳税证明的企业、事业学校及其他组织,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单一注册的商标,以我国为基础注册地通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欧盟、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在境外获准注册的商标。 正在申请、审查或不核准注册的商标不属于资助范围。续展、变更、转让等申请行为不属于资助范围。 资助标准 (一)通过马德里体系取得注册的,在获取《商标注册证》并通过各指定国核准注册后一次性申领资助,资助金额为每件商标注册官费的60%(按成功注册国家计算),但最高不超过50,000元。 (二)在欧盟或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10,000元。 (三)在单一国家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3000元。 (四)在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2000元。 同一件商标(指同一注册人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声音、颜色、组合相同或相近)资助总额不得超过10万元。 申请须提交的资料 (一)申请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主体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企业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 (三)《佛山市商标国际注册费用资助申请表》一式三份。 (四)境外商标注册证明文书(其中通过马德里体系注册的须提交在各指定国核准注册的证明文件)、中文译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备查)。 (五)商标国际注册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备查)。委托境内代理机构的应提交委托代理合同和发票,没有委托境内代理机构的应提供对境外代理机构的付款凭证或者注册地注册核准机构的官费付款凭证。 (六)《申请资助承诺书》。 申请资助时间和程序 每年9月1日—9月30日接受资助申请,程序如下: (一)申请人在佛山市红盾信息网下载《佛山市商标国际注册费用资助申请表》并按规定填写,盖章后连同相关材料报送到市工商局。 (二)市工商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于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对于材料不齐的限期予以补充,并在材料补正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三)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工商局将审核确定补贴的企业名单及补贴金额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市财政局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批复意见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各区财政部门,由各区财政部门拨付给所属企业。
提醒: 申请人在佛山市红盾信息网下载表格,并按规定填写,盖章后连同相关材料报送到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管理科(咨询电话:83380210,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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