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佛山买电动汽车可获5 .7万补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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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行办法》拟设立专项资金用于顺德区内新能源汽车车辆的购置补助。该专项资金将由省、市、区三级财政资金构成,2014年-2015年期间在顺德区购买并登记上牌的新能源汽车(其中新能源客车、出租车和专用车只需在顺德区上牌,车型必须是纳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或燃料电池汽车)均可申请车辆购置补助资金。而根据目录标准,2014年购买的R250纯电动乘用车最高可获5.7万元的补助。
其实,早在去年,佛山市有出台《佛山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该补贴政策对2014年和2015年的补贴标准进行了明确。只要是2014年~2015年期间在佛山市购买并登记上牌的新能源汽车,均可申请车辆购置补助资金。
另外,根据《试行办法》,国家和地方(含省、市、区)财政补助资金将按1:1配套,各级财政补助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如补助总额高于车辆销售价格的60%,按车辆销售价格60%扣除中央和省的补助金额后再按比例计算市、区的财政补助额。 也就是说,除了有来自地方财政的补贴,还可以享受国家1:1的补贴标准,购车成本最高可减去了超十万!
一、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补助标准(单位:万元/辆)
二、纯电动客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补助标准(单位:万元/辆)
三、超级电容、钛酸锂快充纯电动客车定额补贴2014年、2015年为15万元/辆。
四、纯电动专用车(主要是:邮政、物流、环卫等)推广应用补助标准:2014年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贴1900元,每辆车补贴总额不超过14.25万元;2015年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贴1800元,每辆车补贴总额不超过13.5万元。
五、燃料电池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单位:万元/辆)
(转载佛山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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