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外商投资企业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开始填报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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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商务局等五部门转发关于开展2019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 工作的通知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统计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各区税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佛山市中心支局辖内各支局: 现将《广东省商务厅等五部门关于转发商务部等五部门关于开展2019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的通知》(粤商务资字〔2019〕1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2015年起全国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以下简称“联合年报”)。各联合年报部门要严格按《通知》要求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的联合年报工作,依法行政、各司其职,在工作中加强协调和配合,加大宣传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本地区联合年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联合年报时间为2019年4月1日至6月30日。凡2018年12月31日前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获得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均需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应用”(http://www.lhnb.gov.cn/),填报2018年度投资经营信息。相关信息将在商务、财政、税务、统计、外汇部门间实现共享。 2019年度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自下一年度起填报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 三、参加联合年报的外商投资企业名录及企业所填报的投资经营信息,将通过“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信息公示平台”(http://lhnbgs.mofcom.gov.cn/)向社会公示。 四、各区要通过报刊、网络等宣传媒体发布联合年报公告信息,做好动员,采取有效手段,提高今年企业联合年报参报率和参报质量。 五、本年度未参加联合年报填报的企业将于10月1日起在平台公示。对未按时、未如实申报年度报告或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联合年报各部门应密切沟通并按各自职能依法处理。 六、各部门要敦促企业在6月30日前完成数据的申报和部门的审核流程。各区联合年报部门在8月8日前向市对应主管部门报送联合年报工作总结和分析报告。
附件:广东省商务厅等五部门关于转发商务部等五部门关于 开展2019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 告的通知(粤商务资字〔2019〕10号)
佛山市商务局 佛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佛山市统计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佛山市中心支局 2019年4月29日 (联系人:市商务局 刘玉静,电话:83036016;市财政局 黄青青,电话:83282608;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黄远波,电话:82139239;市统计局 朱文娟,电话:83334012;国家外汇管理局佛山市中心支局 华燕萍,电话:83281713)
附件: 佛山市商务局等五部门关于商务部等五部门关于开展2019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的通知 佛商务资字[2019]8号附件:粤商务资字〔2019〕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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