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于2022年10月28日公开发布第52号令,全文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鼓励目录》持续鼓励外资投向制造业,全国目录新增或扩展元器件、零部件、装备制造等条目;持续鼓励外资投向生产性服务业,全国目录新增或扩展专业设计、技术服务与开发等条目;持续鼓励外资投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新增或扩展了“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有关条目。新版《鼓励目录》总条目1474条,与2020年版相比净增加239条、修改167条。其中,全国目录共519条,增加39条、修改85条;中西部目录共955条,增加200条、修改82条。一是全国目录继续将制造业作为鼓励外商投资的重点方向,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水平。终端产品领域,新增或修改航空地面设备、辉光放电质谱仪、透射电子显微镜、工业节水相关装备等条目。零部件领域,新增或修改盾构机轴承、自动驾驶相关关键零部件、高性能轻金属等条目。原材料领域,新增或修改高纯电子化学品、高性能涂料、有机高分子材料等条目。二是全国目录将促进服务业和制造业融合发展作为修订重点。技术服务领域,新增低碳环保绿色节能节水的先进系统集成技术及服务,环境友好型技术开发应用,海上风电装备和海洋新能源装备设计研发等条目。商务服务领域,新增或修改退役风电叶片及废弃光伏组件回收处理,传统能源清洁运营、工程施工与技术服务,语言服务等条目。三是结合各地劳动力、特色资源等比较优势扩大中西部目录鼓励范围。发挥人力资源优势,在江西、安徽、河南、贵州、甘肃、宁夏、广西等省区新增劳动密集型加工贸易相关产业条目。发挥传统制造优势,在重庆、四川、湖北、湖南、陕西等省市新增装备制造等条目。立足农业资源优势,在黑龙江、吉林、辽宁等省新增农畜产品加工等条目。提升沿边外向型经济发展水平,在西藏、新疆、云南等省区新增商贸物流、旅游休闲等条目。推动资源型地区绿色转型,在山西、内蒙古等省区新增相关条目。“修订新版《鼓励目录》是当前形势下进一步稳外资的重要举措,不仅有利于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也有利于进一步稳住外商投资、优化投资结构、提振外资预期和信心。”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称。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束珏婷日前表示,近期,重点外资项目工作专班按照突出抓龙头外资企业和项目、突出抓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突出抓制造业引资、突出抓技术创新原则,会同各地方和相关部门,滚动形成新一批重点外资项目清单,并在此基础上推出制造业领域标志性外资项目。10月25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以制造业为重点促进外资扩增量稳存量提质量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进一步加大制造业引资力度,着力解决外商投资企业面临的突出问题,全面加强外商投资促进和服务,推动利用外资高质量发展。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认为,政策明确向外界传递了中国对外开放的大门会越开越大、越开越好的信号。同时,鼓励外资投向制造业,也有利于推动中国从制造业大国走向制造业强国,强化中国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中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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