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中平常务副会长为协会递交垃圾费提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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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4年11月开始,为了解外商企业实际情况我协会秘书处走访了大部分的理事企业,在走访中多家外资企业反映生活垃圾处理收费与水费挂钩政策执行后,对用水较多的企业不公平,使用水较多的外资企业经营成本加重,期望减负,我协会常务副会长叶中平作为政协会员,为反映外资企业的呼声,向两会递交以下提案。
题目:进一步细分企业的生活垃圾处理费
提案人:叶中平
日期:2015年2月4日
提案:
案由:顺德区自2014年6月开始执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依据用水量作为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费依据。但在2014年底,顺德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在走访会员企业的过程中,获知顺德多家外商投资企业都认为,对于用水量比较大的企业来说,这收费规则过于简单,欠缺公平。
根据《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关于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改革的通告》,生活垃圾费在水费中加收系数如下表:
建议:
希望能在目前的生活垃圾收费制度上,对企业生活垃圾收费规则进行细分,使收费制度更公平、合理、有效。
1.进一步细分收费对象。例如同属一个类别的企业,每年1万m³以下和500万m³以上用水的企业的垃圾产生量差别是较大的,要设有封顶。
2.对企业用水进行区分,并按两种不同方案征收垃圾处理费:办公生活用水中征收生活垃圾费,工业生产用水中加收工业垃圾费,环保部门回收处理工业垃圾。
3.建立垃圾回收服务评价机制,让服务水平处于可监督状态,以助于环卫公司提高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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