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顺德区高层次产业人才确认办法>的通知》(顺民社发[2016]198 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16 年度顺德区高层次产业人才确认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申报条件
凡在我区企业、公共创新平台工作或来我区创业的人员,以及我区高新技术、高端制造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柔性引进的人员,达到我区高层次产业人才确认标准的,均可申报认定或评定。
我区高层次产业人才共分为六大类别,具体分类条件详见附件《顺德区高层次产业人才确认办法》
02确认方式
(一)认定。认定是指对人才已获得的荣誉、称号、资格予等,经审核后符合本办法所列指标或资格条件的予以直接确认。
(二)评定。评定是指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有关学科、行业专家组成评委会和专家组,对人才根据有关标准进行评审确认。
03申报方式
申报人在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网站(www.sdrc.gov.cn)申报个人资料,经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初审通过后,再提交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
申报资料和申报流程详见附件《顺德区高层次人才确认申报指南》
04申报时间
人才认定工作自8月8日起受理,每月公布认定通过名单;人才评定工作每季度组织一次,2016 年度人才评定工作的截止日期是11 月30 日,逾期报送的本年度不再受理。
05其他事项
(一)对经确认为我区高层次产业人才的,我局将组织发放“德才卡”,持卡者可享受相关的政策优惠。依据原人才政策已确认为我区高层次人才的,须重新进行申报确认,经确认后重新核发“德才卡”。
(二)我局对已确认的高层次产业人才每年进行考核管理,根据考核结果对人才实行动态管理。对离开我区或不再与我区用人单位履行工作协议或合作协议的,以及考核结果不合格的高层次产业人才,终止其“顺德区高层次产业人才”资格,并终止其享受的相关优惠待遇。
附件:附件1关于印发《顺德区高层次产业人才确认办法》的通知
附件2:顺德区高层次人才确认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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