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有关事宜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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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外商投资管理已从2016年10月1日起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凡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管理的项目均实行备案制。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管理的项目按修改法律之前的做法操作,需要由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复和批准证书。 10月1日前已经领取批文和批准证书的企业继续凭批文和批准证书到工商部门登记。 国家相关部门已发布备案办法、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和备案管理系统网址。 除纳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管理需要审批的业务按原审批办法进行受理外,其他业务在外商投资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为http://wzzxbs.mofcom.gov.cn)上申报。 企业可到顺德经济网专门栏目上了解更详细信息(具体操作:顺德经济网→办事指南→审批服务科→外资审批备案服务→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 咨询电话:22835655、22835671、22831208。 特此通告。
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审批服务科 2016年10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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