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日,《外商投资法》颁布实施了,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注册与以前有什么不同呢?今天协会秘书处参加了省的《外商投资法》登记注册政策宣讲会,下面我们来分享一下会议的内容。
新注册外企不再需要审批以及备案,而是直接到市监部门申请,并上网进行信息报备,在广东三个工作日可以完成注册!
随着港珠澳大桥的建设,外企注册量从2016年增幅加速!
广东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已达到20万户,港澳投资企业占一半以上。通过商事改革,外商投资便利度已经达到世界领先了水平,新设立一个外商投资企业在广东只需要三个工作日(国务院要求的五个工作日),这也是为什么广东会成为吸引外商投资的宝地的原因。
《外商投资法》颁布后外商投资企业注册有以下几大变化:
新《外商投资法》实施后,经营范围涉及负面清单限制类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范围不涉及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人直接到商事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注册,无需向商务主管部门申请许可或者进行备案。申请人通过“开办企业一窗通”受理系统完成设立登记、印章刻制和申领发票等企业开办环节,并填报外商投资信息报告。
值得注意:未按照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的要求报送投资信息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以下的罚款。
企业类型中不再有“中外合资”、“中外合作”
外资三法施行近四十年来,“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已被市场广泛接受和认可,但新法实施后,为了更好地体现内外资一致原则,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及其活动准则,将适用《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的规定,企业类型只区分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合伙企业,不再有“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的概念。
董事会不再是最高权力机关
长期以来,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根据外资三法均以“董事会”作为公司最高权力机关。新法实施后,外商投资企业的最高权力机关将与内资企业保持一样,改为“股东会”。这样的变化,更有利于突出有限责任公司“资合”与“人合”相统一的法律属性,进一步完善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当然这样的变化也会为中外双方的合作带来新的挑战,存量中外合资、合作企业要早作准备。
中国自然人可以投资外商投资企业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的“钱袋子”逐渐鼓了起来,中国自然人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热情也与日俱增。但由于外资三法采用列举的方式,并未将中国自然人纳入外商投资企业中方投资者的范畴,堵塞了中国自然人直接成为外商投资企业股东的通道。为此,新法积极响应了市场需求,明确了中国自然人作为中方投资者的合格主体身份,为充分释放民间投资热情,促进市场活力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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